會務

  • 本會理事及監事,任期四年。
  • 理事開會區間 6個月,監事開會區間 6個月。
  • 理事9人、候補理事2人、常務理事2人、理事長1人。
  • 常務理事,由理事互選之,並由常務理事中選舉理事長。
  • 監事3人、候補監事1人、常務監事1人。
  • 常務監事,由監事互選之,監察日常會務,並擔任監事會主席。

本會會員及會費分類如下:

一、 個人會員:

凡贊同本會宗旨年滿 20 歲、具有長期健康照護方面特殊需求嬰幼兒童之家長資格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審查 通過,並繳納會費後,為個人會員;入會費新臺幣 100 元,於會 員入會時繳納;常年會費 1,000 元。

會員權利與義務

需要出席會員大會,有表決權、選舉權、被選舉權與罷免權。

會員大會職權:

一、章程之訂定與變更。

二、會員(會員代表)之除名。

三、理事、監事之罷免。

四、財產之處分。

五、本會之解散。

六、其他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重大事項。

二、 專家會員:

具有長期健康照護方面特殊需求嬰幼兒童相關從業與 從事人員資格(相關醫療與病理之研究、教學、醫護、治療、復 健、特教、早療人員,及特殊需求嬰幼兒童之生活與療育環境、 輔具、教程,教材等軟硬體之設計、製造與維護人員等),填具 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審查通過,並繳納會費後,為專家會員, 專家會員不得超過總會員人數之 1/3;入會費新臺幣 100 元,於 會員入會時繳納;常年會費 1,000 元。

三、 團體會員:

凡贊同本會宗旨之機構或團體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 理事會審查通過,並繳納會費後,為團體會員,團體會員推派代 表 1 人,以行使會員權利;入會費新臺幣 100 元,於會員入會時 繳納;常年會費 2,000 元。

四、 贊助會員:

凡贊同本會宗旨且贊助本會經費、資源之個人或團體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審查通過後,為贊助會員。

五、 榮譽會員:

協助或贊助本會工作之團體或個人。榮譽會員資格由 本會理事會議決議,會員有效期與該屆理事相同。

最後修改日期: 2022-08-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