志工招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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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願服務運用計畫
社團法人台灣福佑天使家庭協會志工隊
一、志工隊成立目的
(一)宗旨:
本協會推動志願服務工作,目的在於運用志願服務人力,協助本協會推展關注健康照護方面特殊需求嬰幼兒童(以下簡稱特殊兒)長照、復健、家庭關懷、 安寧領域課題。為提供對弱勢族群的實質協助與照顧,以多元化服務滿足受服務者之需求。
(二)服務對象:一般社區民眾。社區中弱勢族群之家庭。
二、志工隊之組織體系表
(一)本會志願服務組織體系
(二)志工組織職責
- 隊 長:
A.領導及協助各單位小組運作,並適時協助處理困境。
B.掌控志工服務動向,調整志工運用人力(如值班、出勤、活動支援之人力安排與請假事宜等),並呈報秘書長。
C.規劃辦理自發性之志工聯誼活動。 - 活動組:
A.安排活動流程及會議事宜。
B. 策訂各項活動企劃事宜及活動執行。
C. 活動相關器材準備。
D.活動之場地安排。
E.活動之安全事宜、辦理保險。
F.攝影。
G.成果展示預備及執行。 - 網路組:
A.官網維護與臉書捨團、粉絲頁編輯。
B.線上文書處理與線上活動辦理。
(三)志工之任用
招募
- 對象:凡18歲以上,具愛心、耐心、熱心、熟諳國台語,對志工服務有興趣,具有服務熱忱,願意參與志願工作者。
- 方式:由統籌招募,凡具有前項資格者,於招募期間,親自填寫報名表格。
- 面談方式:甄選志工,是由秘書長或和報名者進行一對一的面談,決定是否錄取。
- 面談內容:
報名者的基本資料。
參與志願服務工作之動機為何?
是否曾參與服務性社團或有社會服務經驗?
興趣與專長。
對於志願服務之了解。
訓練
- 基礎及特殊訓練:依志願服務法規定參與教育訓練課程。
- 職前訓練:目的是幫助新進志工了解業務,並灌溉正確的服務觀念,提昇服務品質與效率。
- 在職訓練:針對各組需要,施以不同之在職訓練,目的在加強志工之專業知識及服務能力。
聘用
志工參與職前訓練後,依其志趣安排實際參與志願服務工作實習,志工實習一個月期滿後且期間請假不超過3次,而表現良好並經評定合格者,正式聘為「志工」,每週至少可服務一次,每次服務時數2小時,每月合計服務時數至少8小時,每一年任聘一次。
服務
經正式聘用之志工,依其所選組別及服務時段,安排至各組服務。並遵守志願服務法頒布志工倫理守則之規定。如有違反或不適任者,應由本會秘書長予以加強輔導或調整工作或解聘。
四、志工服務服務內容:
- 定期性服務台輪值:電話諮詢、協助申請各項福利措施服務事宜。(當提供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諮詢時,需做案件處理情形登記。)
- 身心障礙者電話問安關懷服務。
- 協助諮詢服務個案之資料整理、建檔及管理。
- 不定期活動支援參與。
- 服務時間:每天上午08:00-12:00,下午13:00-17:00任選一個或一個以上單位時間值班,每單位為2(值班時間可依服務內容之實際需要作彈性調整)。
五、志工工作流程
六、志工值班須知
(一)值班前,先到志工活動室簽到,並須看留言簿,且於值班結束前填寫記錄,然後簽退。
(二)值班時,穿著志工服並配戴識別證,外表端莊整潔,面帶微笑,親切接待。
(三)不遲到、不早退,凡有要事無法值班,必須先自行請他人協助代班或與他人調班(非志工隊員不得代班),仍有問題則必須先完成請假手續。
(四)請假時,需事先以口頭或電話方式告知隊長及同時段服務伙伴完成請假手續。
(五)額外到班時,先通知秘書長、隊長,並按規定簽到及簽退。
(六)值班時謹守崗位,不讓私人事務影響值班。
(七)值班當中,發生任何問題或疑問時,可馬上找秘書長商討。
(八)值班時不喧嘩、高聲談笑及吃零食。
(九)不在背後任意批評及做任何承諾,但有建設性之建議隨時向秘書長提出。
(十)一律以志工隊隊員介紹自己,不宣揚自己之個人資料。
七、志工服務考核及其福利
考核及獎懲辦法
- 考核項目主要是志工之出缺勤,包括值班時間、職前訓練、志工大會、在職訓練、節慶活動、額外值班以及服務品質等。
- 請假次數一個月中達6次以上或無故曠值達4次,得予以解聘。
- 凡請假持續8週不值班者,應辦理離隊。
- 服務期間言行失當有重大過失者,經秘書長會談後得解聘離隊。
離隊須知
服務期間因故無法繼續服務或服務期滿無法續任時,須填寫離隊單,繳回志工服與識別證及其他公物,並告知秘書長。
福利
志工正式任用後,依志願服務法為志工辦理意外事故團體平安保險。依志願服務法規定申請志願服務紀錄冊及志願服務榮譽卡(兩者皆有資格限制)。於年度內服務績效優良者,得配合推薦參加志願服務表揚活動。
本計劃若有未盡之事宜,得隨時修改之。